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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为被错告诬告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发表时间:2018-12-06 11:17 来源:法制日报点击量:2006
原标题:新疆为被错告诬告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祛邪需先扶正,激浊而后扬清。

  “感谢县纪委监委为我澄清事实真相,我将更好地履职尽责、服务群众。”这是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叶城县纪委监委召开专题会议为中城区党工委书记买买提吐逊·库都斯澄清失实信访举报后的一幕。

  “中城区党工委书记买买提吐逊·库都斯工作不担当、不作为,当甩手掌柜、不解决群众诉求、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今年9月,叶城县纪委监委收到反映买买提吐逊·库都斯的信访举报件。叶城县纪委监委成立调查组,立即对信访举报件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调查组通过进村入户走访群众、查阅相关资料了解情况,发现举报信反映的问题不属实。为帮助买买提吐逊·库都斯消除负面影响、卸下思想包袱,县纪委监委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公开反馈调查结果、澄清正名,激发工作热情,为干部鼓劲“撑腰”。

  让敢担当党员干部吃下“定心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告诉《法制日报》记者,长期以来,信访举报在惩治腐败、净化政治生态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也被极少数别有用心者利用,借信访举报之名行诬告诽谤之实,以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也有一些人因偏听偏信、了解情况片面、调查研究不够而检举控告失实,造成错告。

  据介绍,无论是诬告还是错告,一些地方和部门“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有的即使查清了结了,也会对被检举人造成心理上或事实上的负面影响,特别是对于想干事、想干成事的干部,将严重打击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有的甚至直接影响了干部的提拔任用,形成思想包袱,令他们从此一蹶不振。因此在社会上形成诬告之风,造成干部不敢担当、不愿作为、不坚持原则、当“好好先生”等歪风盛行,其负面影响是巨大的。

  今年10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制定并印发《关于为被错告诬告党员干部澄清正名的实施办法(试行)》,让敢于担当负责的党员干部吃下了“定心丸”。 

  对匿名诬告者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据介绍,实施办法明确,为被错告诬告党员干部澄清正名,要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实事求是,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实施办法要求,对反映党员干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控告、举报线索,相关部门要认真分析研判,仔细甄别反映问题真伪,对如实检举、控告或反映情况的,应予以支持、鼓励;对检举、控告明显不实的,应稳妥慎重把握核查时机和方式,防止扩大负面影响。

  实施办法明确,经调查核实,认定党员干部受到错告诬告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采取以下方式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向被错告诬告党员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通报反馈,必要时向其所在单位上级党组织反馈,澄清有关情况,消除影响;涉及被错告诬告党员干部提拔和考察任用的,及时向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通报反馈,澄清有关情况,避免因此影响提拔使用,已经造成影响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在本部门、本单位给被错告诬告党员干部造成不良影响的,在调查涉及人员范围内,通过召开会议、个别说明等方式通报调查结果,澄清有关情况,消除影响;在网络媒体上给被错告诬告党员干部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调查结论,会同宣传部门说明有关情况,必要时通过网络媒体公开通报,为被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消除影响。

  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了对认定党员干部受到错告诬告的,要采取多种方式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消除负面影响。而对错告诬告者,也并非“一说了之”。对于错告的,要教育错告者;如属诬告,则要按照人员身份和管理权限,依规依纪依法对匿名诬告者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同时特别规定,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报多起澄清不实举报典型案例

  为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及时帮助被错告诬告党员干部消除顾虑、放下思想包袱,汇聚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奋发有为的正能量,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通报了6起澄清不实举报典型案例。

  其中,2018年3月,新疆霍城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县人社局驻清水河村“访惠聚”工作队队长、清水河镇清水河村第一书记彭士俊被举报工作作风粗暴,对个别驻村工作队队员特殊照顾等问题。经查,反映问题均不属实。举报人对彭士俊相关工作安排心存不满,故意反映不属实问题,同时举报人还存在其他违纪违规问题,霍城县人社局已给予其政务处分。霍城县纪委、县人社局向清水河镇清水河村全体干部反馈了调查结果,对不实举报进行了澄清。

  2018年6月,塔城市林业局副局长王建国被举报带领塔城市林业局技术人才一行4人前往沈阳考察学习存在程序违规问题。经查,2018年6月,沈阳市林业局邀请对口援疆的塔城市林业局选派4名工作人员前往沈阳考察学习。塔城市林业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定了赴沈阳考察学习人员为王建国等4人,并将人员名单提供沈阳市林业局。塔城市林业局向塔城市委组织部报备后,安排王建国等4人前往沈阳考察学习,举报反映问题不属实。塔城市纪委在塔城市林业局召开了干部大会,通报调查结果,对不实举报进行了澄清。

  2018年1月,巴楚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邓新玉被举报利用职务便利,参与、插手、干涉、威胁、左右起诉人起诉拖欠承包土地费用案件,对故意伤害造成轻伤案件不予立案等问题。经查,2016年8月,举报人到邓新玉办公室反映其起诉的案件未被立案庭受理,邓新玉与立案庭工作人员沟通后,2016年11月4日完成向被告人送达应诉、开庭通知等准备工作。11月17日,举报人变更起诉状,增加了诉讼请求,邓新玉于11月19日签批同意立案。邓新玉未违规插手、干涉、左右案件及威胁相关当事人。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案件属刑事案件,需报警处理,由检察机关提起诉讼,不存在对故意伤害造成轻伤案件不予立案问题。巴楚县纪委通知县法院对不实举报进行了澄清。

  2018年3月、5月,疏勒县镇泰小学教师赛亚古丽·艾尔肯被举报传播非法言论等问题。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举报人因工作事宜对赛亚古丽·艾尔肯心存不满,捏造内容反映不实问题。在组织调查该问题期间,举报人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教唆镇泰小学某教师提供虚假证言,意图指使他人对赛亚古丽·艾尔肯进行诬告。疏勒县纪委依规依纪给予了举报人纪律处分,并在镇泰小学召开党员大会对不实举报进行了澄清。

  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在这几起案例中,有的系不了解情况而错告,有的则系无中生有、歪曲事实。错告诬告行为挫伤党员干部积极性,对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造成负面影响。新疆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及时为被错告诬告党员干部澄清正名,体现组织的温暖,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要为有本事、敢于坚持原则的干部鼓劲,让他们不受委屈,不背包袱,轻装上阵。要坚决向诬告陷害者出招亮剑,对确属蓄意诬告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其责任,让诬告者“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同时指出,广大党员干部要相信组织、依靠组织,只要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就不用担心受非议、遭误解、被诬告,敢于甩开膀子、放手工作,努力在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中奋发作为。(记者 潘从武)

(责编:肖鑫、唐嘉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