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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对千余名受处分党员干部进行回访教育

发表时间:2020-05-12 17:23 来源:内蒙古日报点击量:10342
原标题:巴彦淖尔市对千余名受处分党员干部进行回访教育

本报巴彦淖尔5月11日电 (记者 韩继旺)“回访谈话后,心里敞亮了,也使我重拾了对工作的信心,今后要努力工作,更好地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日前,提起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的回访教育,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磴口县哈腾套海农场原党委书记杨某感受颇深。

杨某在担任磴口县哈腾套海农场工作组组长期间,该农场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采伐树木184株。对此,杨某负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4月,杨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感觉到压力很大,特别自卑,情绪也十分消极低沉,怕同事们用另一种眼光看自己。”回想起收到处分决定时的感受,虽然已经一年多过去了,杨某仍记忆犹新。“犯错的根本原因是你法治意识淡薄,干什么事情都要依规依法,组织上对你的处分,你要正确对待,努力吸取教训。”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回访谈话,让杨某卸下了心理包袱。

到目前,像对杨某这样,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先后对1145名受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了回访教育。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该市纪委监委把对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当作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常抓实,在严肃查办案件的同时,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通过采取登门恳谈、集中座谈、书面访谈等形式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为受处分人员“解心结”“开良方”。

据悉,为确保回访教育取得扎实成效,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制定了回访教育制度,把回访教育作为案件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谁处分、谁回访”的原则,定期集中开展回访工作,形成审理室组织协调、所在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纪委或纪检组)、审查调查室共同参与、被回访对象单位积极配合的多部门、多层级联合回访教育机制。此外,该市纪委监委还规范回访内容和流程,建立回访教育工作档案,将个人手书思想汇报、《回访教育表》及单位评价材料等进行整理归档,并将回访教育与落实监督执纪责任相结合,督促相关单位党委(党组)及党员以案为鉴、以访促教、以查促改,查找制度、机制、监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对受处分的干部,不能‘一处了之’,要通过引导、谈心、教育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转化工作,帮助他们正确认识和改正错误,真正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巴彦淖尔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崔振武表示。

(责编:吴楠、常雪梅)